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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耶穌首先要承認自己是罪人

OCT 26,2018

梵蒂岡新聞網)教宗方濟各10月25日在聖瑪爾大之家主持清晨彌撒時勉勵信徒說,我們要具體的認識到我們是罪人,要認識基督的愛,而不是做「口頭上的基督徒」。

當天第一篇讀經記述保祿求賜信徒認識基督的愛(弗三14-21)。教宗在彌撒講道中提出這樣一個問題:對你而言,耶穌基督是誰呢?回答這樣的問題並非易事。這個問題「使我們有點為難」,因為要回答這個問題,需要進入我的內心,也就是從個人的經驗開始。

教宗說,聖保祿是透過他的親身經歷認識基督的,當他從馬上跌下來時,在上主與他交談時。「保祿感受到的,他也願意我們基督徒有同樣的感受。我們可以問保祿:『保祿,對你來說,基督是誰呢?』他會以自己的經歷,說,『基督愛了我,且為我捨棄了自己』。保祿深信,基督為了他而捨棄了自己。他願意基督徒擁有這種經驗,進入這種經驗,以至於每個人都能說:『基督愛了我,且為我捨棄了自己』。但是要以自己的經歷說出來」。

教宗指出,認識耶穌首先要「承認自己是罪人」。保祿給自己的第一個定義是「罪人」,他說他曾迫害過基督徒,耶穌因愛揀選了他,但他是個罪人;認識耶穌的第二步是默觀和祈禱,祈求認識耶穌。教宗提到一位聖人很美好的祈禱:「主啊,讓我認識祢,認識我自己。」認識自己和認識耶穌,這樣的關係是救恩的關係。

保祿說,「基督能照祂在我們身上所發揮的德能,成就一切,遠超我們所求所想的(弗三20)。祂有能力做到這點,但是我們必須要向祂懇求。『上主,求祢讓我認識祢;當我談論祢時,決不可像鸚鵡那樣,而是以自身的經歷的說話』」。教宗表示,「這是我們的力量,我們的見證。我們有很多口頭上的基督徒,許多時候我們也是如此」。

最後,教宗重申了認識耶穌基督的兩個步驟,「首先是承認自己是罪人。沒有這種認識和內心的懺悔,即我是罪人,我們就無法前行。其次,是向上主祈禱。因著祂的德能,讓我們瞭解耶穌把火帶到地上的奧跡。如果我們每天都能在一些時刻如此說,『上主,讓我認識祢,認識我自己』,這將是一個多麼美好的習慣。我們要如此前行」。